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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7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同银罚决字〔2025〕6号)显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超过期限向人民银行报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备案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处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
以下为原文:
标签: 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股 晋商银行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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